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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州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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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与职责

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和日常工作,认真制定、修改、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实施办法及其配套措施;
三、负责审查、确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和费用水平的审查和监管,对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认真制定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每月公示一次补偿情况,年底做好全面工作总结;
五、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审核参合农民注册登记名单,如实上报参合人数和筹资金额,认真做好《合作医疗证》的发放和年度审验工作;
六、及时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和年度衔接工作,编制基金的预算和决算方案;
七、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及时收集、整理、分析、评价、上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八、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与者提供咨询服务,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优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努力为参合农民服好务。

 

医疗审核工作制度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廉洁、高效的原则,依法依章办事;
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住院费用的结算审核要认真、仔细、准确、及时,每一个治疗、检查、用药都必须与收费明细相一致;
三、对所有审核对象一视同仁,严禁循私舞弊、弄虚作假,严禁违规操作;
四、对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制度;
五、及时发现和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中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公 示 制 度
一、区合管办定期公示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情况,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情况;
二、镇合管办、村委会每月将本镇、本村合作医疗补偿情况进行公示;
三、定点医疗机构做到“四公开一公示”,即公开参合农民的权利和义务、常用药品目录、常用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报销流程,每月公示住院病人补偿情况;
四、公示内容应在醒目位置上墙,内容要详细、清楚,并及时解答参合农民对公示内容的疑问;
五、保证参合患者就诊、治疗、结算等环节公开透明,保证基金运行公开透明。
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并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安全;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持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项调度、封闭运行的原则;
三、农民个人缴纳、政府资助的所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必须存入“区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支出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财政专户集中支付,编制年度和月计划,报财政部门批准,由财政专户拔付到区合管办支出帐户,再由区合管办拨付到定点医疗机构财务帐户;
五、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六、定期公布基金的收支情况,接受农民群众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综合科人员职责
一、负责区合管办行政公文的收发、处理与管理工作,组织起草区合管办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材料;
二、负责人事、劳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户籍管理、宣传和办公室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外联络工作,组织或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以区合管办名义举行的各类活动,做好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组织接待上级领导检查,组织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考核检查;
四、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落实人大、政协提案和建议的回复,并督促有关部门对来信来访者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
五、负责区合管办印鉴的保管和使用,收集办公室文书和各类资料档案,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六、协同调查处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审核报销过程中各类违纪违规行为。

网络信息人员职责
一、负责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络信息化管理工作,做好计算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全区管理网络运行畅通;
二、负责区合管办中心机房的数据管理工作,指导各镇(管理区)做好基础数据录入工作,确保数据准备、安全;
三、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及时监控各定点医疗机构费用发生情况;
四、负责镇(管理区)、定点医疗机构计算机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
五、负责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并及时汇总、上报信息报表;
六、协助做好办公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疗审核人员职责
一、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调解、仲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中发生的争议、纠纷,维护参合农民的基本权利,掌握疾病动态;
二、负责全区参合患者门诊、住院病历、医嘱、处方等诊疗资料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费用清单、住院发票的复核审查工作;
三、负责监督定点医疗机构对《荆州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和常规医疗服务价格的公示和执行情况。对参合患者转院及特殊药品、特殊诊疗项目进行审批;
四、负责检查、指导镇(管理区)合管办审核报销业务;
五、负责全区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审查、确认工作,并依照规定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
六、协助调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审核报销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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